带着道侣一块穿[快穿]_第791页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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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顾辞久迈开脚步走出去了十几米,莫亚才猛然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,屁滚尿流的爬起来,追了上去。他没穿越,他还是人,不知道为什么,哥斯拉妈……咳!哥斯拉爸爸也变成了人((¬_¬)他跟鸵鸟爸爸竟然真的是跨越了种族又跨越了性别,他们俩的爱情简直是跨栏冠军了)。现在,在这个原始世界里,他们是极其脆弱的人类,抱团取暖活下去的可能还更大些。

    莫亚跟在后边,发现哥斯拉爸爸走路的姿势很怪,一开始像鹰一样,两条胳膊夹在身体两侧,迈着外八字,有那么几分企鹅的神韵……但他自我调剂的非常快,他的步子开始迈得越来越大,双臂也不再僵硬。莫亚看见他一边走,一边活动胳膊,看着自己伸展的食指。

    很久没用两条腿走路的莫亚自己,跟在后边反而走得跌跌撞撞,他在心里咋舌:哥斯拉爸爸的智商是真的高。

    突然,哥斯拉爸爸停了下来,跑向一边,他发现了一头斑马!从这头斑马的状况看,它是摔死的?

    莫亚摸摸心口,猛然意识到了他们走了半天一直太太平平的原因——过路的龙卷风!这一路上的动物,要么跑,要么躲,要么就跟这头斑马一样。可要不了多久,躲起来和逃跑的野兽就会回来,这些死去的动物还会吸引来更多的草原猎食者。

    “走!掏!陶明(逃命)!”莫亚就第一个字说清楚了,不过他说没说清楚,应该对哥斯拉爸爸都没啥区别。而哥斯拉爸爸一走到死斑马身边,就伸脚……不是去踩,那是巨鹰时他去抓的动作,可意识到他现在的脚不一样了,他又来拉个原地一百八十度弯腰,这是想用嘴去啄,然后他又发现了这不行,无论是他的腰,还是他的嘴都不行。

    顶着莫亚的拉扯,哥斯拉爸爸的四肢不协调的扭动了一下,最后成功蹲在了地上,用两只抓住死斑马折断的,刺出皮肤的骨头,用更大的力气去掰,扩大伤口。他低下头去吸吮有些凝固的马血,啃咬马肉。

    顾辞久为自己擦一把辛酸泪,明明有几百种方法生活,吃熟肉,可现在他就只能茹毛饮血。

    莫亚不闹腾了,他也跟着蹲了下来吃肉,喝血。

    狮子时候的他,这么干会很舒服,现在作为一个人类的他,却觉得血又腥又臭,肉的口感也让他想呕吐——他上辈子明明还挺喜欢吃鱼生,吃带血的牛排啊之类的,但现在却反而完全接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顾辞久对着鹿的尸体一通捣鼓,有一个设定还比较不错的,就是他变成了人,虽然比起野兽形态力量和速度都有削弱,但也就是七成左右,作为一头能够从地上把自己庞大的身体托上天、能够用翅膀扇飞两头狮子、用脚爪直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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