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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。 另外,装备本身对哨兵或者普通人的加成都是巨大的,赤手空拳对付不了的魔兽,用上装备就能对付,这不是吹牛。而做一套装备需要的各种材料、技巧高超的铁匠,不是所有骑士都能找到的。更不用说还有培育与养殖魔马的花费,以及各种相关人员,魔马的保养,可是比铠甲的保养要复杂得多。 而这支正式称呼是莱辛格骑士团的城主卫队,这些所有的与众不同的规则,都是尚恩建立起来的,他是一位充满了前瞻性的领导者。 “嘿!伙计们!准备好了吗?”汤玛斯在门外叫,他也是以为出色的领路人,这半年来,他做的是老师的事,却并没有以老师自居,反而跟三人成了亲密的“伙计”。 “来啦!” “现在我们就要去挑马了?!”尼克惊讶的从床上蹦了下来,“高塔啊,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!”他像是在抱怨,可明明笑得嘴角咧到了耳根。 “走吧。”顾辞久和段少泊懒得离这个傻小子,已经先一步走了。 “等等我!”尼克匆忙穿上靴子,一边拽着靴筒,一边蹦跶着跟了出来。 他们坐着马车,去了几里地之外的马场。经过特殊培育的魔马,无论父母的毛色,它们必然都是一身黑色的皮毛,比寻常马匹更加的高大,至少一米八五朝上,有部分魔马甚至在肋骨和脖子上长出了鳞片。 看着在围栏里奔跑的魔马,尼克觉得帅是帅,但是……_(:з」∠)_压力好大。 身高绝对是尼克永远的痛了,顾辞久和段少泊在这半年里,身高疯长,顾辞久直接过了一九零,这也差不多是哨兵的平均身高,段少泊一八七,但他年纪小啊,二十岁超过一九零达到哨兵的平均身高也是没问题了。 而尼克……他一七五→_→确实比觉醒前长得快了,可想而知,如此“小巧玲珑”的尼克,那个凹弟的名声,一定会带进骑士团。而这些马对比他自己的身高,就太高大了。 一直都很开心的尼克,突然不那么开心了。 “嗯?那是团长吗?”因为不开心而四处张望的尼克,看见了一个意外的人。 ——他们已经不叫尚恩大人,而是叫团长了。 “嗯?是团长。” “团长身边还带着一位女士,是团长的夫人吗?” “不,那是团长的妹妹,菲琳娜小姐。”好脾气的汤玛斯撇了一下嘴。 女主角出现了。 在原剧情中,菲琳娜跟尼克第一次见面时,骑着黑色的魔马,穿着黑色的铠甲,把盗匪直接撞飞了出去。这个出场还算比较帅,看得出来作者是想要把她描写成一位坚强勇敢的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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