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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 (第2/2页)
动室里,黄迎婉正在捏娃娃。 一只30cm高的垂耳兔经过她手变得栩栩如生。 黄迎婉擦去额头的汗,在她身后是印了千张的发财兔海报、一箱子的发财兔便签、一抽屉的发财兔名片。 她喝了口热汤,像是这种发财兔玩偶她已经做了三个了。 这是老板交给她的特殊工作,顾途商店的周边海报都由她负责。 她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,虽然时间可能只有一个月,但工资很高,加上管饭,这段时间她精神都好了不少。 黄迎婉紧了紧衣服,快入冬了,她得想办法换一身棉衣,不然她真的抗不过去。 这时,活动室的门被敲了敲,顾途走了进来,身后跟着佛千回。 黄迎婉缩了缩脖子,不知怎么着她有点怕佛老板。 昨天她才知道顾途是顾回驿站的大老板,当时的她局促难安,用力回忆,看没有什么地方冒犯到顾途。 顾途却安慰她别多想,随后拿出设计图让她做招财兔的周边。 黄迎婉一下子专业对口了,连连打包票。 可当她做好第一个玩偶的时候却皱起了眉头,手里的招财兔怎么看都缺点什么,好像少了灵魂。 黄迎婉无措地看向顾途,却在看到对方面容的一瞬间眼睛亮了。 接下来半个小时,她飞快做了一只简易版的招财兔。 兔子虽简洁,但一双懵懂的桃花眼戳人心口,一下子让人心都化了。 佛千回盯着招财兔,向来挑剔的他罕见地点了点头。 回忆至此。 黄迎婉拿出两枚刚做好的钥匙扣递给了顾途二人。 顾途将黑色绳结的招财兔留给自己,白色的递给佛千回。 黄迎婉不经意间瞥到了佛千回头发上的金镶玉发簪,她顿了顿,愣住了。 顾途见状,还以为是哪儿没做好,便问黄迎婉。 佛千回抬眸,取下发簪拿在手中,指腹磨拭着上面的纹路。 黄迎婉赶忙摇头:“不是!我是觉得这枚发簪太漂亮了!比我做过最满意的发簪都好看!” 佛千回阖眼,气息变得柔和。 顾途露出了餍足的笑,他也觉得自己审美好。 出了活动室,佛千回道:“小黄的手艺挺不错的。” 顾途:? 他摸了摸脑袋:“你之前不是说黄迎婉的手工不怎样,除了发财兔,捏出来的手办都不怎么好看吗?” 佛千回揉了揉太阳穴,轻笑:“人总有看错眼的时候。” 傍晚,工人们下工了。 他们吃完工地为他们准备的晚饭,带着工地发的一斤半粮食回家。 张四树就是工人之一。 张四树拎着一斤半大米,背着三斤水回家。 水壶是家里的,壶上面的背带是母亲前天晚上特意给他缝的。 为了方便他上工,家里搬到了溪柳村附近的一个山洞里。 除了他们家,这片山洞住了十几户。 张四树刚回家,孩子在外面等了他多时了。 “爸爸!红薯汤!” 张四树让孩子先进山洞,他也跟着走了进去。 大锅里热水正沸腾,母亲一边帮他缝明天要穿的布鞋,一边对他道:“红薯好吃,就是量太少了,光那根茎就有半斤。” 张四树将大米递给妻子,母亲见到后疑惑道:“怎么发成了干大米?” 妻子抓了一把米下锅,很明显,干大米份量多,更耐吃。 张四树卸下水壶:“今天中午,我们还吃了一顿米饭。” 母亲更疑惑了:“现在粮食本就紧,哪儿有越吃越好的?” 直到粥香味在山洞里晕开,母亲一闻,恍然大悟:“我就说呢!这米没事昨天的红薯好。昨天红薯块大微甜颜色好看,今天的米不但没有香味,还想是陈米。” 张四树叹了口气:“是工地让我们选的,要么选红薯,要么选大米,九成的人都选了大米。” 母亲喃喃:“也是,红薯好吃,但太新鲜了,水分多,哪儿有干大米划算?也就是味道好不好的问题。可现在咱们都快活不下去了,还谈什么好吃不好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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